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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终审裁定乔丹商标侵权 体育名人姓名权保护树立司法标杆


更新时间:2026-01-25 04:54      点击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对备受国内外关注的“乔丹”商标争议案作出终审宣判,裁定中国某体育用品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注册并使用中文“乔丹”商标,构成对前美国职业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侵害,这一判决不仅为这场长达数年的法律纠纷画上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句号,更在中国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保护领域,特别是在体育商业范畴内,确立了清晰而强有力的司法先例,引发了体育界、法律界及商业界的广泛思考。

案情回溯:一场跨越太平洋的权益拉锯战

案件的源头需追溯至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迈克尔·乔丹凭借其超凡技艺带领芝加哥公牛队缔造“王朝”,其个人影响力席卷全球,其姓名“Jordan”及其中文译名“乔丹”在中国也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体育文化符号,承载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与公众认知关联,在此背景下,中国某体育用品公司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陆续注册了包括中文“乔丹”、拼音“QIAODAN”以及与其两个儿子姓名“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相关的多个商标,并广泛应用于其运动鞋、服装等产品上。

迈克尔·乔丹方面认为,该公司的行为系在明知其知名度的情况下,利用其姓名及关联形象进行商业攀附,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其姓名权,自2012年起,乔丹方面针对多个相关商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在行政程序未获全面支持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历经一审、二审,直至本次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

终审核心:姓名权保护与“稳定市场秩序”的平衡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深入阐述了姓名权保护的法律适用与价值衡量,法院认定,迈克尔·乔丹作为世界知名的篮球运动员,其中文译名“乔丹”经过长期、广泛的媒体报道和公众使用,已在中国境内建立了与迈克尔·乔丹本人稳定的对应关系,承载了其个人的声誉和形象利益,属于法律保护的姓名权范畴。

判决指出,涉案公司在明知迈克尔·乔丹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选择“乔丹”这一特定中文名称申请注册商标,难谓善意,其行为客观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标记有开云官网“乔丹”商标的商品与迈克尔·乔丹存在代言、许可等特定联系,从而不当利用了迈克尔·乔丹的声誉,构成了对后者姓名权的侵害,法院特别强调,对于明知他人姓名具有较高知名度而故意将其用于商业标识,足以导致公众混淆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

此次判决也厘清了一些关键争议点,法院在区分商标权与姓名权保护边界的同时,明确了对于已形成稳定对应关系的名人姓名译名,即使未在中国进行商业化使用的全面覆盖,其姓名权依然应受保护,防止了商业上的“搭便车”行为,这体现了司法对人格权中财产利益部分的认可与保护力度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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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震荡:体育IP价值与商业合规警醒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无疑在中国体育产业和品牌营销领域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它极大地提振了国际体育明星在中国维护自身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信心,在全球化与体育商业化深度融合的今天,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着众多国际体育IP,此次判决传递出中国司法体系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明确信号,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际体育产业的健康交流与合作。

对国内体育用品及相关行业而言,这是一次深刻的合规教育,过去,部分企业存在借助与知名体育人物音译名、绰号或形象打“擦边球”进行品牌营销的现象,本次判决明确划定了红线,警示企业必须尊重他人的在先权利,尤其是具有高度辨识度的姓名权,品牌建设与营销必须建立在自主创新与合法授权的基础之上,依靠“傍名人”的捷径不仅法律风险巨大,从长远看也无益于品牌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可以预见,未来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品牌推广时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尽职调查,避免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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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远影响:超越个案的法治与商业文明进步

此案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从法治进程看,它是中国在人格权法律保护领域,特别是将姓名权保护从传统的人身权属性向包含商业价值在内的综合性权利延伸的一次重要司法实践,判决书所阐释的法律原则和判断标准,将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权威指引,推动相关法律适用的统一与完善,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从商业文明角度看,判决倡导和强化了“诚实信用”这一市场经济基石原则,它鼓励的是基于创新、质量和服务的公平竞争,而非通过混淆来源、攀附他人声誉获取不当利益,这对于培育健康、有序的体育市场生态,推动中国体育产业从“制造”向“创造”与“智造”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从体育文化视角审视,保护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也是对篮球运动历史、对杰出运动员贡献的一种尊重,体育名人的姓名与其辉煌成就、体育精神紧密相连,其商业化开发应当在合法授权的框架内进行,以确保体育文化传承的纯粹性与商业开发的规范性。

最高法院对“乔丹”商标案的终审落槌,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也是一次深刻的市场规则重申,它标志着中国在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交叉保护领域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回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对于体育产业而言,这既是约束,更是导向——导向一个权益归属更清晰、商业行为更规范、创新驱动更主流的未来,在全球体育商业浪潮中,唯有尊重规则、崇尚创新,方能在竞技场与商场中行稳致远,此案所确立的司法原则,必将如一座灯塔,照亮体育商业权益保护的航程,激励更多真正的自主品牌在公平的赛道上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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